2025麗水慶元縣公開招聘教師8人公告
2025-05-07 來源:慶元縣人民政府 瀏覽量:18
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和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慶元縣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公辦教師8名,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和報考條件見《2025年慶元縣公開招聘教師需求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戶籍要求以2025年5月8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曾有慶元縣戶籍的人員視同慶元縣戶籍,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2.年齡要求為35周歲及以下,即1989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3.所有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要求見附件1。
4.報考人員應具有與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具有相應的全國統考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其中用人單位為下屬中小學的崗位,需取得相應專業的中學教師資格。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人員應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
5.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25年5月8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
6.報考學歷所對應的專業需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
7.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8.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縣內機關企事業在編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同意(縣內同類撥款性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9.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且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規定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0.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應規定執行。報考人員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的,應當在報名時主動報告。
11.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辦法
中小學體育、幼兒教師崗位采取先筆試再進行技能測試的方式,其他崗位采取先筆試再進行課堂教學能力測試的方式。具體程序:
(一)注冊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5月8日9:00-2025年5月14日17:00。報名網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2025年5月8日9:00-2025年5月15日17:00,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2025年5月8日9:00-2025年5月14日17:00)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
時間:2025年5月8日9:00-5月17日17:00,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辦理網上繳費(50元/人)。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25年5月16日17:00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提交至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或以電子照片、掃描件等形式發送郵箱:[email protected],經審核后(聯系電話:0578-6121393),免除其考試費。
4.繳費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招聘計劃或不開考,對少數專業特殊的專業技術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對不開考崗位的報名人員,允許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報考人員自接到通知起12小時內可改報其他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回已繳考試費。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5年5月22日-5月24日。已繳費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
6.報名相關事項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計算統一截止到2025年5月8日。
(2)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考生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考生及時留意網上資格初審情況,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接受報名。
(二)筆試
筆試科目:《中小學教育理論知識》或《學前教育理論知識》。
筆試時間為2025年5月24日。筆試實行百分制,總分為100分。報考人員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確定測試對象
筆試結束后,報考中小學體育人員都入圍測試,其它崗位根據各招聘計劃數,按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測試對象。如崗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測試對象。
入圍測試對象將在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
(四)資格復審
入圍測試對象,在測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入圍測試對象按以下要求進行資格復審:
1.報考人員需提供《2025年慶元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全國統考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3.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縣內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五)測試
測試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復審入圍測試的人員放棄測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課堂教學能力(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課堂教學能力(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入圍體檢、考察。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測試通知書參加測試,逾期不參加測試視為自動放棄。
(六)確定招聘入圍人員
課堂教學能力(技能)測試結束后,縣教育局按考生筆試、課堂教學能力(技能)測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
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1-5號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50%;
6-7號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70%;
8號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60%。
總成績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1-5號崗位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6-8號崗位以技能測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七)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參考人社部、國家衛健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
考察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在該崗位(專業)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或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八)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報考所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書等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對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
崗位聘用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含試用期)。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它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填寫的報考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考生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公開招聘過程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3.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由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高校專業目錄設置及審查認定。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一般可接受報考,并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對于未列入參考目錄的專業,由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把握。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實施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見〉的通知》(浙委辦發〔2020〕36號)規定,技師學院技師班畢業生享受本科學歷同等待遇。
4.有學位要求的崗位,該學位需與專業要求相對應。
5.慶元縣教育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此次考試的輔導培訓和提供資料推薦。
6.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布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隨時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電話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布網站: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網址:www.zjqy.gov.cn)。
本公告由慶元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0578-6121393。
慶元縣教育局
2025年4月30日
原標題:2025年慶元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zjqy.gov.cn/art/2025/4/30/art_1229432649_5505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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