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5-04-23 來源: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瀏覽量:130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結合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現將2025年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1994年5月以后出生),202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報考的,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9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五)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應聘。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各類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應聘時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或國家承認的學歷教育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其中有學位要求的,應當同時取得對應學位證書。應聘人員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階段取得國家承認的輔修專業證書、雙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的,可與相應的畢業證書配合使用,依據輔修專業證書、雙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注明的專業應聘。
網上報名期間,資格審查小組依據崗位用人需求和應聘人員報名情況研究確定并由煙臺市公安局公布審核通過的專業(含認定的相近專業)。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有關證書,除國內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應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應聘人員應于2025年5月12日以前取得。
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報考者曾連續6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對其在國(境)外期間經歷難以進行考察的,也不得應聘。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和《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與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培養質量堅持同一要求,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業機會。符合上述規定的,報名時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對待。
二、招聘崗位
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崗位條件、招聘人數等具體要求見《2025年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報名、初審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5年5月12日9:00-5月16日16:00;
查詢時間:2025年5月12日11:00-5月17日16:00。
(二)具體要求。
報考人員填寫《2025年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欄請注明“姓名+學校+專業”。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應聘人員的姓名、證件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應聘人員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或煙臺市公安局聯系。
(三)初審。
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在網上報名期間安排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對其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電子郵件反饋初審結果。
網上報名期間,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及煙臺市公安局安排專人接聽咨詢電話。應聘人員對報名初審結果持有異議,可在5月17日15:00前向指定的報名期間復核電話反映,不在規定期限內反映,視為對初審結果無異議。請應聘人員務必及時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疑問請主動聯系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
本次考試不收取考務費。
四、考試
本次招聘采用先現場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再由煙臺市公安局組織招聘考試,考試由面試和筆試組成。面試成績、筆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筆試成績按照分別占60%、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面試考務工作嚴格按照考務有關規定執行。
(一)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不接受現場報名。
1.時間和地點。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現場資格審查地點: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煙臺市萊山區觀海路125號),乘坐1、5、23、52路車,在電力小區下車,向南走500米即可到達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正門。
2.提交材料。現場資格審查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原件(附件2)。
(2)《應聘事業單位誠信承諾書》原件(附件3)。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https://www.chsi.com.cn,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博士研究生還需提供碩士、本科階段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碩士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當由定向或委培單位出具同意應聘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應聘。
(5)在職或已簽署就業協議的,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解約證明或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附件4)。實行集體人事代理或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和人事代理或勞務派遣機構均須蓋章;實行個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機構蓋章;公辦中小學教師報考須所在單位和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蓋章同意。無業人員需提交就業創業證或處于無業狀態的個人書面承諾書(附件5)。
(6)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張,不得提供著明顯職業特征服裝的照片。
(7)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材料復印件均應由應聘人員手寫簽名,并簽署時間。
3.有關要求。資格審查須本人到場,不得委托他人。現場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或解約函(證明)因故不能在面試前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的,也可在筆試(不含筆試當天)后第2個工作日17:00前提供。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指定材料,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考試資格。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后考試(包括初試、面試、筆試)等有關事項通知均在官方網站發布。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現場資格審查通過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情況,在煙臺市公安局官網公布。
(二)心理素質測評。
現場資格審查后,組織應聘人員進行心理素質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的重要參考。
(三)考試。
采取先面試后筆試方式進行,同一崗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較多的增加初試環節。初試成績、面試成績、筆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初試、面試、筆試時間地點在煙臺市公安局官網公布。初試(面試)后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面試(筆試)空缺不遞補。
1.初試。同一應聘崗位現場資格審查通過人數過多的,原則上先進行初試,經招考領導小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進入面試環節。初試方式一般為教學設計。初試成績公布后,劃定初試合格分數線,從初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崗位計劃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進入面試環節人員數量不足崗位計劃5倍的,以實有人數進入面試環節。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初試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初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2.面試。面試方式為試講和專業技能測試。
(1)參加對象:組織初試的崗位,初試通過人員;不組織初試的崗位,通過現場資格審查領取準考證的人員。
(2)成績公布:本崗位面試全部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按照試講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試成績。為保證人員素質,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60分以上人員按崗位計劃1:3的比例,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筆試人選并面向社會公布;同一崗位最后一名面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筆試環節。進入筆試環節人員數量不足崗位計劃3倍的,以實有人數進入筆試環節。
3.筆試。筆試考試內容為警察體育基礎知識,時間60分鐘。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結果確定筆試成績合格線,達不到筆試成績合格線的,不得進入體能測評范圍。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合格線于筆試結束后在煙臺市公安局官網公布。
4.合成考試總成績。按面試成績占60%,筆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如同一崗位中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且影響聘用的,以面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進行加試,對總成績相同的人員進行面試、排序,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并公布。
五、體能測評
筆試成績達到筆試成績合格線的,進入體能測評范圍。體能測評由煙臺市公安局組織實施,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等執行。體能測評項目為3項,分別是“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縱跳摸高”。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應聘人員凡應測項目中任意一項不達標的,即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再參加后續項目的測評,同時不再確定為體檢和考察人選。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不計入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報考者不按規定參加體能測評的,實施機關有權終止其聘用程序。體能測評時間等具體事宜在煙臺市公安局網站公布。
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1:2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名單。包含考試總成績的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名單在煙臺市公安局官網公布。
六、考察和體檢
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負責組織考察、體檢。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每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可結合實際自主確定考察、體檢先后順序并等額組織。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被考察對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如經考察不合格或發現在應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等違反本招聘公告規定的行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應聘人員在考察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礙考察工作的行為,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同時,按照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或煙臺市公安局根據考察情況作出考察結論。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還應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對人民警察職位身體條件的要求。所有體檢項目檢查完畢后,主檢醫師認為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做出判斷的,應聘人員要服從主檢醫師的安排,做進一步檢查。應聘人員或用人單位對體檢結果(當日當場復檢項目除外)有異議的,均可在收到體檢結論7日內,向煙臺市公安局提出書面申請,并由煙臺市公安局組織復檢,復檢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項目由復檢醫療機構確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由申請復檢一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必要時,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可以要求重新體檢。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應聘人員不服從主檢醫師體檢安排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有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考試、體能測評、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煙臺市公安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煙臺市公安局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經查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按照管理權限報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經查屬實且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由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項
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仔細閱讀本招聘公告及各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公告規定執行,如發現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處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次招聘發布的公告、崗位需求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
招聘工作具體事宜請咨詢煙臺市公安局及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咨詢電話:
煙臺市公安局:0535-6297132
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0535-6880126
煙臺市公安局網址:https://gaj.yantai.gov.cn/
本公告由煙臺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5年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xls
2.2025年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doc
煙臺市公安局
2025年4月23日
原標題:2025年煙臺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rshj.yantai.gov.cn/art/2025/4/23/art_117627_2909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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