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巴彥淖爾市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6名工作人員公告
2025-01-22 來源:巴彥淖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瀏覽量:58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巴彥淖爾市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巴彥淖爾市體育學校2025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巴彥淖爾市體育學校青少年體育事業發展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事業編制)6人,崗位需求詳見《2025年度巴彥淖爾市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熱愛體育教育事業,有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吃苦耐勞,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和應變能力;
5.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9年1月21日(不含)至2006年1月21日(含)期間出生的;對于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84年1月21日(不含)之后出生(詳見《崗位需求表》);
6.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條件可以勝任工作強度;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及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
8.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畢業的高校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下載填寫《2025年度巴彥淖爾市體育局公開招聘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按照崗位要求提供學歷等必要佐證材料,打包發送到指定報名郵箱(bstyj2012@163.com),打包文件命名為“姓名+應聘崗位”。
2.報名時間:2025年2月5日9:00—2月12日17:00,逾期遞交材料視為無效報名。
3. 每位應聘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公告》和《崗位需求表》中的有關應聘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認真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應聘。
4.學習經歷:要填寫上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讀高校、院系、專業、學位(含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
5.工作簡歷:截止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已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6. 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學科專業目錄等提出。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有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專業的,同時要如實填寫相應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查人員結合課程表、成績單等情況,初步判斷是否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應聘人員需配合提供相關材料。
7.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截止至2025年7月,其他條件(含崗位需求表中各項條件)的取得時間,如本公告和《崗位需求表》無特殊說明,截止日期為2025年2月5日(不含)之前。
8.應聘人員報名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實準確,如因信息填寫不實而影響考試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二)資格初審
1.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審核結果在2個工作日內通過郵箱反饋。應聘人員應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2.資格初審時間為2025年2月5日9:00至2025年2月13日17:00。
3.《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學歷、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崗位需求表》(附件2)
(三)資格復審
1.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并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在巴彥淖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另行公告。
2.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須提供如下材料:
(1)報名表一式2份(貼有2寸藍底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2025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第二學位、二學位及輔修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二學位專業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二學位專業認證報告從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下載打印)。
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應聘的,除須提供《公告》和
《崗位需求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招聘崗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工作(服務)單位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工作單位名稱、工作起止時間、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及工作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考生在不同單位工作(服務)的時間可累計計算。
(5)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屬于在編的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提交本人已過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如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6)符合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以及未經資格復審部門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考試資格。
(四)考試
1.本次考試開考比例(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為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開考。
2.考試時間、地點等在巴彥淖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另行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持《報名表》及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考試內容
掃碼領取備考資料
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分為專業技能測試和教學技能測試兩個環節。專業技能測試重點考察考生對專項知識的掌握程度和實操能力,教學技能測試重點考察考生的教學實踐能力。
4.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專業技能測試×50%+教學技能測試×50%:專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占考試總成績的50%;教學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占考試總成績的50%。
5.若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現場加試專業技能測試,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對實際參加人數等于或小于該崗位招聘人數的,該崗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需達到合格分數線(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在巴彥淖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另行發布。
(五)體檢和考察
本次招聘將按照各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1.體檢
體檢由招聘單位組織,在指定的二甲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須在規定時限內進行體檢,因個人原因未按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研究確定,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察階段因個人原因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六)公示與聘用
1.公示
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統一在巴彥淖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bynr.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單位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新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納入報考人員誠信檔案。
2.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本《公告》和《崗位需求表》中的有關應聘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應聘。在此,提醒應聘人員本著對個人負責的態度,認真選擇崗位和填報信息,切勿馬虎大意、弄虛作假、隱瞞情況,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3.應聘人員在招聘工作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招聘結果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4.考生辦理聘用手續后,放棄或被取消聘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5.本次考試不收取考試費用,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6.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巴彥淖爾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四、咨詢電話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478-8700816
附件:
1.2025年度巴彥淖爾市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
巴彥淖爾市體育局
2025年1月21日
原標題:2025年度巴彥淖爾市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bynr.gov.cn/rsks/gkzpkl/202501/t20250121_682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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