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衢州智造新城公安公開招聘輔警20人公告
2025-05-20 來源:衢州智慧新城公安 瀏覽量:4

具體崗位、需求人數及資格條件要求等詳見《2025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一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附件1)。
報名時間
2025年5月28日至5月29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報名地點
柯城區世紀大道905號智造新城分局值班室
聯系人
余警官 13587109893
樊女士 18857014687
報名須知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至40周歲(1984年5月30日至2007年5月29日期間),個別崗位年齡要求詳見《2025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一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
2.政治素質良好,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4.身心健康,有責任心,吃苦耐勞、踏實肯干,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及其他相應條件,具體要求詳見《2025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一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本次招聘要求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必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退役軍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轉退的救援人員,以及見義勇為人員應聘勤務輔警崗位學歷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
6.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一個崗位,多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7.非衢州市戶籍人員需提供在本地相對固定居住場所的相關材料。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賭博、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1.與報考單位有人事回避關系情形的;
12.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薪酬福利待遇按照用工單位相關文件執行,3500-5000元/月,年終考核獎、表彰獎勵、體檢等其他福利待遇另計,五險一金、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另繳,崗位不同略有差異。
(四)報名材料
(1)經本人簽字確認的《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份,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2)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國內院校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出示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http://zwfw.cscse.edu.cn下載;暫未取得學歷證書的,需提供學籍信息資料或學校相關證明);
(4)符合學歷放寬的須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五)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體能測試包括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三項(附件3)。體能測試合格的,由招聘單位通知參加筆試(體能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
體能測試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測試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男1000米、女800米只測試1次。體能測試年齡標準以測試當日為計算依據。
(六)考試
1.經體能測試合格的報考人員,入圍統一組織的筆試和面試。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總分,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并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入圍體檢人員按《全省公安機關招聘輔警體檢標準》(附件4)要求進行體檢,體檢費用及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2.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并且不納入備選庫。
3.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結論為不合格的,可由本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依次遞補。
(七)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情況,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報衢州市公安局審核。擬聘用人選由衢州市公安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經核查不影響招聘的,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2.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2025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學歷證書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3.在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入職前后提供虛假信息的;
(2)無法完成用工單位分配的工作任務的;
(3)存在競業限制的;
(4)違反法律法規、單位規章制度等行為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應解聘的其他情形。
4.經筆試進入面試且成績合格的未聘用人員(取消聘用資格的除外),經征得本人同意后,納入衢州市市本級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備選庫。在備選庫公示程序結束后6個月內,根據用工單位申請,經市公安局同意,可從備選庫符合崗位條件人員中按相應的比例,選取專業技能測試或面試或面談的形式組織招聘。達成意向人選的,按照招聘流程組織體檢、考察及公示,確定聘用人選后,辦理聘用手續。本次備選庫公示程序結束后6個月,尚未進行擬聘用人選公示的,不再聘用。
(九)紀律、監督、咨詢和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結果經公示無異議的在相關渠道予以公布,請報考人員留意。報考期間,報考人員須保證通訊暢通,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招聘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2.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主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核查處理。
監督電話:0570-3112613、0570-3112239。
3.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咨詢方式:詳見《2025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一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聯系人欄。
4.報考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環節。對違反招聘規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及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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