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單位)招聘事業編制教師97人公告
2025-05-19 來源:寧波市教育局 瀏覽量:11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寧波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寧波市教育局直屬12所學校、1家單位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共97名?,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此次擬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單位為寧波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形式為全額撥款,招聘學校的簡介情況具體詳見相關學校網站。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初試、復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1. 應聘人員為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25年9月30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國(境)外留學畢業的,應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認證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屆時上述二類人員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相應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畢業),或同期畢業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2025年應屆畢業生身份應聘。
2. 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教師崗位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但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3.“國優計劃”研究生,應聘教師崗位專業不符時,可按取得的教師資格相應學科報名。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浙江省山區23縣和海島縣及寧波大市范圍內尚在合同期內的教師需要提供所在學校同意報考證明。
四、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至2025年5月28日。
應聘人員通過寧波市教育考試院網站報名(報名頁面鏈接https://nbeea.nbedu.net.cn/#/teacherE?No=603&type=2&newsId=1973)。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現場確認和報名
現場確認和報名時間:5月30日(周五)9:00-14:00。
現場確認和報名地點:各招聘單位(具體地址可見附件1)
現場確認和報名要求: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招聘單位審查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應聘人員證件不全或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向審查未通過者說明理由。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
現場確認和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登記表1份(公告附件2,可下載打印)、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貼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已畢業人員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須同時準備本科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2025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學生證、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國(境)外留學人員可提供國(境)外院校學籍證明材料等。
(4)其他相關材料:根據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5)按要求提供所在學校同意報考證明。
3. 根據往年報考和崗位緊缺情況,認定以下6個崗位(具體見下表)為緊缺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實際報名人數參加考試。
其他崗位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或按比例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
(二)考試
應聘教師崗位的分初試和復試兩個環節。當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大于6:1時增加初試環節,當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小于等于6:1時直接進入復試。
考試時間、地點由各招聘學校通知。應聘人員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各環節考試,應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的,視作放棄。
1.初試
初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問題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綜合素養。初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
初試后,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6:1的比例確定進入復試環節人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有人員放棄,不予遞補。初試成績和進入復試環節人員名單、復試時間地點將在寧波市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
2.復試
復試環節主要采取筆試+試講的形式,其中體育教師崗位和特殊教育康復教師崗位采取試講+技能測試的方式,各招聘崗位復試的具體形式詳見附件1 。
(1)筆試。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相關專業知識及綜合公共知識等。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各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為筆試合格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為筆試合格分。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試講,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有人員放棄,不予遞補。
(2)試講(含技能測試)。試講為模擬課堂教學,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課堂教學能力、專業知識等;部分崗位需要技能測試,技能測試主要考察實踐操作技能。
試講和技能測試滿分都為100分,試講(含技能測試)的成績為試講成績×60%+技能測試成績×40%。試講成績不足70分者或技能測試成績不足60分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3.總成績
總成績采用復試成績,滿分100分,采取筆試+試講的,總成績為試講成績×60%+筆試成績×40%;采取試講+技能測試的,總成績為試講(含技能測試)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如有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筆試成績相同的,加試結構化面試,加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于考試結束7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與考察由招聘學校(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教師崗位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工作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時間地點由招聘學校(單位)另行通知安排。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業務能力、遵紀守法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學校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市教育局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寧波市教育局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逾期不能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辦理聘用手續期間仍將審核檔案材料,若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擬聘用人員須與招聘學校按事業單位聘用制度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規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年)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二)咨詢電話:
報名咨詢:各學校(單位)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
政策咨詢:0574-89183385。
(三)監督電話:0574-89183287
附件2: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寧波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7日
原標題: 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jyj.ningbo.gov.cn/art/2025/5/17/art_1229166692_4627828.html